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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图文)
时间:2017-11-08 11:08:33 点击:

  
    (2017年11月3日荆志联年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志愿者(含义工,下同)星级资质认证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根据全国《志愿服务条例》、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和民政部《志愿服务记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荆门市志愿者联合会所属的各类注册志愿服务组织(含义工联、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等)、各单位社区所属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吴天祥志愿服务队等志愿服务类组织并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上进行实名注册登记、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第二章星级认定
  第三条根据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或无偿献血数量累计,认定为一至五星志愿者。在市文明办的指导下,市志愿者联合会负责制定星级认证制度并组织认证工作,授权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和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开展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工作。市志愿者联合会负责四星和五星志愿者资质认证工作;县(市、区)志愿服务组织、高等学校青年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市直机关志愿服务组织负责本组织一至三星志愿者资质认证工作;市红十字志愿者工作委员会负责无偿献血一至三星志愿者资质认证工作。
  第四条星级志愿者认证服务时间以《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志愿者信息管理平台记录为准,认证无偿献血量以无偿献血管理部门献血信息管理平台记录为准。在注册登记前的志愿服务时间需经当地志愿服务组织认可。跨地域参与志愿服务的,经当地志愿服务组织核定后可合并累计服务时间。
  (一)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或获得无偿献血铜奖,认定为“一星志愿者”;
  (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或获得无偿献血银奖,认定为“二星志愿者”;
  (三)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0小时或获得无偿献血金奖,认定为“三星志愿者”;
  (四)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或两次获得无偿献血金奖
  ,认定为“四星志愿者”;
  (五)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0小时或成功为非直系亲属捐献造血干细胞者,认定为“五星志愿者”。
  第三章认证程序
  第五条星级志愿者认证工作每年十月份集中进行,由市志愿者联合会统一部署。
  第六条星级志愿者认证由个人或通过其登记注册的组织向具有相应星级认证权限的志愿者组织提出申请。申报时,个人应提交《荆门市星级志愿者认证诚信承诺书》(样式见附2)、《荆门市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申请表》(样式见附3)、《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服务时间截图或志愿者服务证明(清晰显示服务内容、地点、对象和服务组织方签章)。无偿献血志愿者星级认证由市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统一受理认证申请。
  第七条 接受认证申请的组织应留存通过认证的个人材料,对评星申报的服务时间(或无偿献血量)进行审核、公示,认定为一至三星志愿者,并报市志愿者联合会备案。
  第八条 对申请四至五星志愿者认证的个人材料统一向市志愿者联合会申报,市志愿者联合会组织审核后并在市主要媒体和《荆门志愿服务网》、《文明荆门微信公众号》公示一周后认定。
  第九条 如发现个人虚报服务时间、以非法手段(包括捏造、伪造、篡改等)修改服务时间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当事人未来一至三年参与星级认证的资格;如发现有组织参与虚报服务时间、以非法手段(包括捏造、伪造、篡改等)修改服务时间的,对该组织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未来一至三年参与各级志愿服务评选表彰的资格。
  第十条星级志愿者认定后,由相应认证组织统一在注册志愿者服务证上进行标注,发放星级标志和证书。各级志愿服务组织按照《荆门市志愿者礼遇办法》对星级志愿者进行嘉许。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的修改、变更权属于荆门市志愿者联合会,由荆门市志愿者联合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1.星级志愿者标志(参考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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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荆门市星级志愿者认证诚信承诺书(参考式样)
  荆门市星级志愿者认证诚信承诺书
  我是《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志愿者,我已学习《志愿服务条例》,阅读并了解《荆门市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申报认证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申报时所提交的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保证自觉服从星级认证管理组织的统一安排,接受认证管理组织的审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在星级认证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星级认证管理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认证管理组织根据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
  身份证号:
  志愿者注册证编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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