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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市公务员录用突出诚信考察
时间:2014-08-01 11:01:39 点击:

  近日,湖北省荆门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联合发文,就做好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进行了部署。在今年的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中,荆门市把对考生“德”的考察,放到了重要位置。
  除了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外,荆门市新增了对“德”的延伸考察内容,包括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要求考生在提供个人自传材料时,对以上内容如实陈述,并提供纸质个人信用记录报告。凡是隐藏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录机关无法了解事实情况的,不予录用。
  该市还规定,在考察中发现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德”考察不合格,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等。(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