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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机关先行”倡议书
时间:2016-08-04 10:51:23 点击:

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荆单位:

  文明出行是机关干部职工基本素质的体现,共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是每一位机关干部职工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在荆门市开展“治堵保畅百日行动”之际,我们向市直单位和中央、省属驻荆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发出“文明交通,机关先行”倡议,倡议如下:

  一、文明开车,从我做起。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斑马线前减速行,红绿灯前不抢行;不超速、不超载、不抢道;不疲劳驾驶、不强行超车、不随意变更车道、不随意调头;不违法停车、不逆向行驶;不拨打接听手机、不乱鸣喇叭、不向车外扔杂物、不向车外吐痰;开车系好安全带,骑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行车时让出应急通道,停车时让出消防通道;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或靠边行驶,不违法载人载物,横过道路下车推行走人行横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

  二、文明乘车,从我做起。自觉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礼让、排队侯车、依次上车、前门上车、后门下车;乘车时不抢座位,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

  三、文明行路,从我做起。走路请走人行道,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乘车请进站,拦的不随意;不翻越交通隔离护栏,不损毁交通设施。

  四、文明劝导,从我做起。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宣传和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勇于劝阻和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经常引导和提醒身边人员注意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城市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建设,文明交通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共同创造和维护全市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

 

 

  荆门市文明办

  中共荆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荆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