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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评|严管重罚,宣传跟进让“礼让斑马线”成为常态
时间:2017-09-15 15:09:13 点击:

  
     “9月10日城区监控一天抓拍车不让人800多起!”一石激起千层浪。被抓拍的司机可能面临被处罚,心有抱怨,过路的一些司机人人自危,唯恐被拍下“非礼”行为,同时在斑马线前放慢了速度,学习礼让行人。
  这是不是好事?
  有数据为证。9月11日零点至13日零点,两天时间,荆门城区监控抓拍车不让人1200多起,不礼让斑马线的现象明显减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也就是说,机动车斑马线前减速、停车让行人并不仅仅只是礼仪,其实是法规,没有讨价还价,更不必纠结。
  今年初,荆门市政府提出今年为交通严管年,严治交通乱象,斑马线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确就是一种交通乱象,也极大地影响了文明城市形象。
  今年5月,结合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部署,荆门交警在全市范围开展“治理城市乱象、创建文明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整治“3321”类交通违法行为,即酒驾、醉驾、毒驾“三驾”类违法行为,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三乱”类违法行为,闯红灯、闯禁行“两闯”类违法行为和机动车不礼让类违法行为。6月21日,交警丁勇在市政府门口开出首张“车不让人”罚单,随后,交警部门在整治中推出监控抓拍违法行为无疑是对专项整治行动的进一步推进,也是对驾驶人的一种常态化管理,毕竟,所有车不让人的违法行为靠人工去查处需要大量的警力,也会让违法而不被查处的驾驶员存在侥幸之心。
  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严管重罚,也需要不断的普法宣传跟进。斑马线前礼让行人本来是法律所规,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并未对这种行为从严管理,要改变机动车无视斑马线规则的陋习,养成礼让斑马线、甚至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上遇到行人通过时自觉减速避让,为安全留下更大的空间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韩红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