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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加塞,须剔除自私心理——“拒绝加塞,向文明交通看齐”系列评论之四
时间:2014-08-10 10:49:26 点击:

  5日11时28分,记者守候在长宁大道与象山一路交会路口。半个小时内,有8名违法加塞司机被拦停并接受处罚。(8月6日《荆门晚报》A14版)
  据报道,2个月来,仅东宝交警大队事故快处中心就处理了8起因加塞引发的交通事故。今年以来,该大队共受理了12起群众举报的加塞行为。这是已知的,还有那些未知的呢?诸如加塞引发口角或发生微小剐蹭,觉得“事不大”没有报警选择私了的;路遇开车加塞,怒上心头骂骂咧咧,但并未真正举报的……若要对没有进入统计数据的未知部分进行界定,恐怕只能用“N”来表达了,N辆加塞车、N起加塞事故、N个加塞司机。
  应该说,整治加塞等交通陋习,交管部门一直在努力,其间也不乏媒体曝光、社会谴责、宣传引导。就在前日,我市社会各界还针对开车加塞陋习开展了热烈的讨论,但交通陋习犹如百足之虫,大有“你查我躲,你罚我认,我行我素”之势。偶尔看到别人加塞没有受到处罚,原本老实排队的人的内心也悄然发生了质变,侥幸心理蹭蹭直窜。当自己被加塞时会“火大”,可自己遇到车队长龙时也想加塞,貌似人格分裂。其实,并非他们不懂交通法规,也不是不知道加塞的危害性,可就是忍不住、不可控。究其原因,习惯使然、自私心理作祟。
  加塞陋习,大行其道。唾弃加塞陋习,主动放弃加塞,还需寻找内因。这内因就是被人们视为天经地义的自私心理,就是告别交通陋习的勇气,就是遵规守法的自觉性。
  当人们做出无视法规、有违道德的举动,往往以“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为自己开脱。其实不然,这句话的哲学内涵是:人如果不修炼自己的德行,天理难容。而非大多数人误解的“人天生就应当追求一己名利”。“为己”是指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思想境界,而不是为自己谋取私利。
  改变陋习非易事,但这是一个关乎做人和生命安全的大事,我们责无旁贷。
  告别私心,“每日三省吾身”,加强自我修为,向文明交通看齐,然后不失时机地在现实生活中加以改进,无需兼济天下,但求独善其身。那时,不要说令人唾弃的开车加塞了,数十种交通陋习都将消失殆尽。(陈琳)